2009年9月24日 星期四

visa de long sejour 法國長期探親訪問簽證

其實會想寫這篇, 是因為當初在申辦時心裡有諸多的忐忑不安, 所以就暗下決心, 如果真的辦成功了, 一定要把過程寫出來, 讓後面也想申辦的朋友在爬文找資料時, 起碼有個經驗可參考...

我是在2009年8月申請《申根觀光簽證》到法國去的, 因為費先住在德法邊境, 所以他希望我從德國的法蘭克福機場入境, 對他接機來說比巴黎更為方便。好了, 沒有離開過亞洲的我, 第一個疑問就是 : 啊我可以從德國入境再去法國哦?
答案是 : 口以的。因為德法邊境天天都有數以萬計的人來來去去, "基本上"已經沒有所謂的邊防了。唯一的擔心是, 德國海關會不會刁難罷了。幸好我到的那天遇到一個很善良的海關, 他只問了我二個問題 : 1. 妳是跟後面的旅行團一起的嗎? 2. 妳來歐洲做什麼? 然後就很爽快地蓋章讓我入境了!

是的, 以上那堆都算是廢話, 因為跟我的《長期探親訪問簽證》沒有直接關係...

話說, 我的申根觀光簽證, 是半年期90天的, 也就是, 有效期限至2010年的1月, 我最多可以在申根國家"累計"待滿90天。而8月份的這趟旅程, 已經花掉了我3周的"扣搭", 我如果要再用同一簽證入境歐洲, 到明年1月前我也只能再待2個月多一滴滴。

費先希望我盡快再回去, 同時他希望我至少能待到明年的新年過後, 也就是1月中; 換句話說逆推回來, 我只能在11月中左右出發, 剛剛好運用剩下的2個月效期。對我們倆來說, 只相處3周就又要分開2個多月, 實在不是明智之舉, 所以我只好上【法國在台協會】的網站, 看看我有哪些其它的辦法可想。於是我找到了《長期探親訪問簽證 visa de long sejour》這個可愛的小東西。

依據規定, 只要打算在法國待超過91天者, 基本上都要申辦《長期簽證VLS-TS》, 它的效力即等同《法國居留證》, 在申根境內、DOM 法國海外省區、以及 St Pierre et Miquelon 自由進出, 但並不包括法國管轄之其它屬地, 例 : 大溪地。而如果你是要去《探親》的, 你要準備的文件有以下10種 :
1. 填寫兩份長期簽證表格並簽名 ,表格邊緣空白處,加註申請者法語程度
2. 三張白底彩色近照
3. 有效護照 並附簽名頁之影本兩份
4. 台灣民衆:兩份身份證影本,外籍人士:兩份居留證影本
5. 足以支付在法停留期間所有生活所需之財力證明(兩份影本)
6. 兩份住宿證明影本 (申請者本身或是法國接待者 提供房屋所有權狀 或 租房合約)
7. 宣誓書:自行書寫並簽名保證在法期間不從事任何工作(兩份影本)
8. 其他職業身份相關證明文件:以往工作證明,配偶工作證明,房屋所有權狀(兩份影本)
9. 保險證明,除了18 歲以下未成年申請者適用社會保險(兩份影本)
10. 親屬關係證明:申請人與現居住於法國者之關係 ,無論其為法國人,或法國人的配偶,或其他國籍 (兩份影本)
(也可參考這裡)

是的, 乍看之下相當複雜且令人頭痛吧! 況且, 我的法文程度幾乎等於零, 英文也是屬於"你懂我懂就好"的範圍, 我是要怎麼去準備這些鬼東西啊! 可是, 如果我不振作起來想辦法解決它, 難道有聖誕老公公會送我一份簽證嗎? 跟它拼了! 在經歷了準備蒐集文件的過程後, 我在9月18日(五)早上前往法國在台協會送件(並繳錢, 辦這個長期簽證可不便宜, 要99歐, 合台幣4648), 而且收件小姐告訴我 : 約莫2周到1個月才會下來, 而且不是一定會過哦。 就在我做好心理準備要開始漫長等待後的沒多久, 9月22日(二)下午, 我就接到法國在台協會的來電通知 : 簽證下來了! 總共也只花了3個工作天啊! 真是馬德里不思議, 傑克, 這真是太神奇了~ (媽呀我好老梗哦!) 隔天24日(三)早上我立刻去領件, 深怕這個美夢會醒, 當手裡拿到護照看見簽證效期整整一年後, 我的嘴角都裂到耳朵了... 當天還有另一個女孩和我申請同樣的長期居留證, 不過她是學生要去巴黎唸書的, 她說她就等了快1個月而且還被通知來來回回好多趟, 最後才拿到的...啊~ 我是真的很幸運哪!

廢話了這麼多, 重點終於來了...到底我是怎麼準備的呢?
回顧上面10點, 其實從1.~4.都沒什麼大問題, 重點是第5.開始...

5. 足以支付在法停留期間所有生活所需之財力證明(兩份影本)
> 金額愈多愈好, 可粗抓每月1千歐, 所以一年下來要有1萬2千歐左右的財力, 會是最基本的金額。記得跟銀行申請英文存款證明, 而且日期不要距離送件日太久, 愈近愈好。
6. 兩份住宿證明影本 (申請者本身或是法國接待者 提供房屋所有權狀 或 租房合約)
> 因為費先本身是屋主, 所以他提供給我他的房契, 同時還有去年的繳稅証明, 證明他的財力。

7. 宣誓書:自行書寫並簽名保證在法期間不從事任何工作(兩份影本)
> 這個小麻煩, 在網路上找不到這類的範本, 只有"單身宣誓書", 所以我是自己亂寫的, 再請英文好的朋友幫我修改, 最後費先再用我的英文底稿翻成法文版。不需全文自行書寫, 可以電腦打字列印, 只要記得最後面簽上和護照同樣的簽名。 (如果有需要借用我的版本, 歡迎與我連絡)

8. 其他職業身份相關證明文件:以往工作證明,配偶工作證明,房屋所有權狀(兩份影本)
> 因為我從2000年至2007年任職於某國際公司, 所以我回前公司請人事部同事幫忙, 出具一份英文版的離職証明給我。

9. 保險證明,除了18 歲以下未成年申請者適用社會保險(兩份影本)
> 向你的保險公司申請, 這類事情並不少見, 請保險公司開英文的投保証明給你, 可請他們一次就開2份。

10. 親屬關係證明:申請人與現居住於法國者之關係 ,無論其為法國人,或法國人的配偶,或其他國籍 (兩份影本)
> 這個部份很有趣, 因為我跟費先並非"親屬", 我當初為了這個擔心了很久, 去電在台協會詢問, 答覆是"如果不是親屬關係就不用證明, 但若能提供其它相關文件愈多愈好"。所以, 去找男朋友/女朋友也是可以辦的啦! 於是, 費先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"邀請函", 大意即自我介紹一番, 然後他很誠懇地邀請他的朋友-偶本倫去法國, 我在法國的一切開銷及行為他會負全責, 叭啦叭啦...最後再簽上他的大名。(這個很抱歉我無法提供"範本"給有需要的人...)
最後, 我連費先的護照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都附上了。

以上! 呼~

雖然, 費先常自己愛吐槽法國人動作慢又囉哩囉唆, 但這次3天就下來的簽證, 可著實讓他大大地升高了愛國心! (我想那也是因為在台灣吧, 不過我不好意思吐他就是了...)

祝福每一個申請visa de long sejour的人, 都能順利過關!

後記:這篇文章是快二年半前寫的,真是光陰飛逝!沒想到這篇文章陸續幫助到一些需要的人,當初寫下來的決定果真是正確的。只是,不知道現在申辦『長期探親訪問簽證』的過程和需要的條件是否仍和二年半前相同?有需要《不工作宣誓書》的人,仍然歡迎妳/你們跟我連繫;只是別忘了因為文章很舊了,申辦前還是要弄清楚現在需要的文件是什麼哦。大家加油!(2012.04.12)